换提单:
1. 货物抵达宁波港口后 ,到船公司换取正本小提单(提货单)。
2. 换正本小提单(提货单)要货主提供电放保函及背书后的提单复印件或提供背书后的正本提单件。
3. 如果货物为到付运费,则先支付海运费用方能换单。
准备单证:
进口报头一般情况下所需单证如下:
1. 提单
2. 发票(国外提供的形式发票)
3. 装箱清单
4. 外贸合同
5. 内贸合同(无自营进出口权单位需提供)
6. 手册(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需提供)
7. 无木质包装声明或薰蒸证书
8. 其他(其他有关海关及商检监管所需单证)
以上有关单据备齐全、真实、有效方可进行报头。
商检
有关法定商检货物,必须在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商检以获取通关单。
我司有专职人员负责商检事宜。
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商检单证。
注:凡法定商检货物,在货物放行后提到工厂时,工厂不能对货物进行拆箱使用,不能损坏货物的外包装。等联系商检局有关人员查验后方可拆箱使用。
卫检
1. 凡进口货物必须做卫检。
2. 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卫检单证
3. 从美、日、韩、欧盟等国家进口的整箱货物,海关放行后应立即拖运到我司指定的仓库进行卫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拖运到工厂。
4. 换取卫检通关单。
商检查验
货物放行后拖运到工厂,工厂应立即联系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查验内容包括:
1. 唛头
2. 货物品质
3. 数、重量
报 关
我司有专职报关员进行报关,分为进口、出口报关。
1. 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报关单证。
2. 配合海关商品归类、征程、查验。
3. 缴纳海关有关税费。
提货
货物放行后安排提货,客户可以自行提货,也可以要求我司代理提货。
注:提货时必须做好有关卫检查验事宜。
货物提到工厂后如果是法定商检货物,工厂应立即做好法定商检查验事宜。
海关查验
如果海关对进口货物提出查验,必须进行配合。配合提供有关查验所需单证。
查验程序:
1. 支付有关查验费用
2. 移箱(把集装箱移到海关指定查验场所)
3. 查验
4. 做查验记录
5. 返单
卫检查验
货物放行后进行卫检查验。
必须拖运到我司指定查验仓库进行查验。
卫检查验主要是对货物的外包装进行卫生检疫查验。
结算
货物放行后,我司即通知货主进行结算。
传真有关结算清单的确认费用。
退单
结算完成后,方退回有关单证。
如果要求提前退回有关单证,必须事先得到我司有关领导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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