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公堂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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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人敢上前来,薛琅静便就这么站着,等待县太爷降堂,至于那些所谓的状告之人以及他们的证人们,自然被她无视。

  这次等待的时间,并没有昨日那么久。

  在她刚站定时,便见有衙役到衙堂后头去了。

  未几,县太爷就带着师爷大步踏来。

  前后稍微一联系,薛琅静心中便已了然,昨日县太爷就是故意晚些升堂,好让那小妇人被人多折辱一番。

  而这次,无人敢惹她,他的目的达不到了,自然就提前出场。

  县令升堂之后,发现这女人竟然只朝自己拱了拱手,连跪都不跪,再加上之前已经知晓她在衙外的行径,心中的怒火可想而知。

  便见他将手中的惊堂木狠狠地一拍,对着薛琅静怒喝道,“大胆民女,见到本官为何不跪?”

  然而,在他的呵斥下,那女子只再次拱了拱手,“启禀大人,按照朝廷律例,民女并非和元县之人,见到他县长官,可以不跪。”

  说着,便将她从怀里取出路引,递给一旁的衙役,对这位县令道,“这是民女的路引。”

  那县令接过路引,粗粗看了一遍,便问身边的师爷,“师爷,可有此事?”

  这还是他头一次听说有这么个规矩。

  “大人稍等,待在下查看一番”,那师爷便翻出律例查看起来。

  一看,果然如此,便对县令道,“大人,您确实不能强求她跪下。”

  “哼!”

  县令哼了一声,又喝道,“大胆民女,身为女子,为何不遵循赤足过堂之令?”

  薛琅静不卑不亢道,“请问大人,有哪条律例规定,女子过堂必须赤足的?”

  这位县令似乎早有准备,“那本官就让你看个明白,本朝虽未有如此条例,但...”

  言及此,便见县令两手搭起,向天做拱手状,继续道,“先武帝曾颁下新令,其中便有规定,若遇罪行恶劣者,可借鉴前朝律例。

  这其中便包括涉案女子,尤其是涉及***之罪,而前几朝律例便都规定,女子过堂需赤足,奸者可去裤,余罪可单裤,更重者可去衣裤。

  你这罪行,便是不仅要赤足,还得去衣裤!”

  说完,还极为好心地笑着问她,“具体条例,是要师爷给你念呢,还是自己看呢?”

  看他说得如此笃定,那自然便是真的。

  不过薛琅静却是不信,在未判案之前就能去衣去裤的,万一存在诬告的情况呢?制定律例之人能想不到这点?

  县令这话,怕也就是唬唬无权无势且啥也不懂的普通百姓吧!

  便听薛琅静回道,“那就烦请师爷将相关条例给民女观看一二,也好让民女死个明白。”

  闻言,那县令脸色一僵,之后便朝师爷使了个眼色。

  师爷会意,便翻到相应的条例,这才着人帮着拿过去给那女子看。

  一共两本律例簿,一本是武帝添的新规,一本是前朝刑律。

  就着师爷所指的几条看去,似乎确实如他所言。

  但看过之后,却听薛琅静对师爷道,“师爷,不介意民女自己再仔细看一两遍吧?”

  说着,还未等对方回答,便使了个暗劲,将两本律例簿全都取了过来。

  直接被她拿到手了,师爷便不好再抢回来,否则便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取过两簿,薛琅静将两者都仔仔细细看了几遍,这才笑道,“大人所言不错,确实有赤足过堂,但去衣裤这一条,指的却是‘妇女犯罪应决杖者’。

  简而言之便是大人您判过了案之后才可让去衣裤,可民女这案子都还未判呢,似乎只附和一个赤足过堂啊!”

  只听那县令重重地哼了一声,“那就先赤脚,至于衣裤且让你穿一穿先,等本大人判了刑,再给你去喽!”

  说着,便又要拍起惊堂木。

  “大人请慢。”

  还不等县令将它拍下,薛琅静便又出了声。

  竟然打断自己判案,这女子好大的胆子!

  县令怒喝,“大胆民女,你还有何话说?”

  薛琅静也不惧他,“那前朝律例确实有如此说法,但这新规,它规定的似乎是,‘遇罪行恶劣者’才可借鉴前朝律例。

  大人你还未判之前,民女便仅仅只是被告之人,身上未有任何罪行,更遑论罪行恶劣。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这前朝律例还无法用到民女身上,而本朝律例可并无此规,因此,民女也无需赤足过堂。”

  听到她的狡辩,那县令怒视着她,“你!”

  薛琅静立马接道,“请问大人,民女可有说错?”

  县令欲再发怒,却被边上的师爷扯了扯衣角,小声道,“大人息怒,不过晚那么一会儿而已,不急。”

  被师爷劝阻了两句,县令才压下怒火,厉声回道,“无错。”

  他话音刚落,薛琅静便转头对那些围观百姓道,“听见没有,县太爷说了,不管任何女子,以后过堂时若不是戴罪之身,并且无大罪,便无需赤足,更不用脱鞋扒裤。”

  当她说完此话,县令的惊堂木再次拍下,对她大喝,“大胆女子,竟敢在公堂上喧哗!”

  薛琅静也回,“大人明鉴,民女是帮您向百姓普法,为您分忧呐,昨日那小妇人不就因为不懂此法,白白受了诸多苦难吗?”

  这女子嘴皮子倒是利索,便如师爷所说,先让她嚣张一会儿,看他待会儿怎么整治她。

  县令不欲与她多谈,直接开始审案。

  审案过程与昨日差不多,那几位打着绷带男子便开始诉说案情。

  说昨日他们偶然间见到这女子与一男子光天化日之下搂搂抱抱,而这女子又是姑娘打扮,一看便有问题。

  后经人提醒,这男子与他是同村之人,家中已经有妻有子。

  那这女子便是与有夫之妇通.奸,如此道德败坏之事,他们如何看得下去,便上前去阻止这二人,希望他们去自首。

  却不曾想,这女子仗着自己武力高强,不但不肯认罪,还打伤自己等人...

  随后,那些证人便出来作证,言说他们亲眼目睹这女子殴打几位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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